没人认识真好

抄袭是个法律概念,抄梗是个道德概念。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抄梗并!不!违!法!

如果对这一点有异议的话,复习一下《社交网络》,记得马总对双胞胎兄弟说过什么吗,“Did I use any of your code?”

想站道德至高点你随便站,为了一件在全世界都不违法的事儿对别人口诛笔伐,有劲吗?

真这么有法律意识懂得捍卫权利的话,就不!要!出!本!因为你出的每个本,都是对原作的侵权。原作者对你授权了吗?你赚的钱分给原作者了吗?

为了抄梗这种不算事儿的事儿吵吵闹闹没完没了,有时间先去把“弃权申明”到底是什么搞清楚好吗?


评论